漏税的处罚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个方面。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漏税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2.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4.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对于上述行为,税务机关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刑事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漏税行为达到一定数额和比例的,将构成逃税罪,具体处罚如下:
数额较大且占比超10%: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且占比超30%: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对于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也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其他相关规定
多次实施:对多次实施上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补缴税款: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建议
漏税行为不仅会导致法律后果,还会对企业的信誉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确保税务申报和缴纳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漏税而面临严重的法律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