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国标公差规定主要涉及厚度、宽度、长度及表面质量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厚度公差
一般钢板 允许偏差为±1.2mm。
特殊钢板
- 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厚度负偏差为-0.3mm,碳钢为-0.8mm,高合金钢热轧厚钢板为-0.3mm。
- 其他类型钢板(如普通碳钢、Q345C等):厚度负偏差通常为-0.5mm或-0.8mm。
二、宽度公差
切边钢板及钢带
- 宽度<1250mm时,允许偏差为+4mm;
- 宽度≥1250mm时,允许偏差为+5mm。
不切边钢板及钢带
宽度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长度公差
单轧钢板
- 长度≤2000mm时,允许偏差为+20mm;
- 长度>2000mm时,允许偏差为+0.003×长度。
连轧钢板及钢带
- 宽度<1200mm时,允许偏差为+20mm;
- 宽度1200-1500mm时,允许偏差为+25mm;
- 宽度>1500mm时,允许偏差为+30mm。
四、表面质量要求
基本要求
表面不得有气泡、结疤、裂缝、夹杂、折迭和分层缺陷。若存在缺陷,清除深度不得超过钢板厚度允许公差之半。
其他要求
四边应切齐,波浪度和瓢曲度每米不得超过15mm。
五、其他分类标准
钢板类型: 分为热轧和冷轧,按用途分为油桶用板、防弹用板等,按表面涂镀层分为镀锌、镀锡等。 执行标准
以上标准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GB/T 708-2006》等国家标准,确保钢材产品的质量与设计兼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