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学年进行一次评审。以下是具体的评定步骤和标准:
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从获得学校等级奖学金的学生中按照综合测评排名顺序依次产生。
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定标准
学业成绩和学术水平:学业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最重要指标之一,要求学生在大学一、二年级的学习中成绩优异,排名在班级或专业前10%。此外,学生的学术水平也是评定的重点之一,包括参加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
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是现代社会人才的重要素质之一,学生参与的各种创新项目、获得的专利和奖项等都可以作为评定的指标。同时,社会实践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学生参与的各种志愿服务、支教活动、社区建设等都可以作为评定的指标。
家庭经济情况:家庭经济困难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必要条件之一,学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定流程
学生处公布各学院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
学院公布评选方案,学生提交申请。
学院公布各班级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各班级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确定候选人。
分团委审核候选人资格,并报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备案。
无异议后,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审批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
有异议时,进行调查并变更提交学生处,在限额内等额评审。
院评审小组按名额数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所需材料
个人简历。
学习成绩单。
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证明。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评定比例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即每个学年评选的名额与申请人数相等。
奖金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
综上所述,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同时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评定过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奖学金的发放能够真正激励和帮助有需要的学生。